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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後魏文

卷十三

孝武帝

即位改元詔

  否泰相沿。廢興互有。玄天無所隱。精靈弗能諭。大魏統乾。德漸區宇。牢籠九服。旁礡三光。而上天降禍。運踵多難。禮樂崩淪。憲章漂沒。赫赫宗周。翦為戎寇。肅肅清廟。將成茂草。胡羯乘機。肆其昏虐。殺君害王。刳剔海內。競其吞噬之意。不識醉飽之心。自書契以來。未有若斯者已。大丞相渤海王。忠存本朝。精貫白日。爰舉義旗。志雪國恥。故廣阿之軍。貔虎奪氣。鄴下之師。金湯失險。近者四胡相率。實繁有徒。驅天下之兵。盡華戎之銳。桴鼓暫交。一朝盪滅。元兇授首。大憝斯擒。揚旆濟河。埽清伊洛。士民安堵。不失舊章。社稷危而復安。洪基毀而還構。朕以託體宸極。猥當樂推。祗握寶圖。承茲大業。得以眇身託于王公之上。若涉淵水。罔識攸津。思與兆民。同茲嘉慶。可大赦天下。改中興二年為太昌元年。《魏書‧出帝紀》。

賑贍孤老疾病詔

  無侮惸獨。事炳前經。惠此鰥寡。聲留往冊。朕以薄德。作民父母。乃眷元元。寤言增歎。今理運惟新。哀矜伊始。如有孤老疾病。無所依歸者。有司明君隱括。依格賑贍。《魏書‧出帝紀》。

議定條格詔

  理有一準。則民無覬覦。法啟二門。則吏多威福。前主為律。後主為令。歷世永久。實用滋章。非所以準的庶品。隄防萬物。可令執事之官四品以上。集于都省。取諸條格。議定一途。其不可施用者。當局停記。新定之格。勿與舊制相連。務在約通。無致滯。《魏書‧出帝紀》。

埋覆露屍詔

  頃西土年饑。百姓流徙。或身倚溝渠。或命懸道路。皆見棄草土。取厭烏鳶。言念于此。有警夜寢。掩骼之禮。誠所庶幾。行墐之義。冀亦可勉。其諸有露屍。今所在埋覆。可宣告天下。《魏書‧出帝紀》。

汎級詔

  內外百司。普汎六級。在京百寮。加中興四級。義師將士。并加軍汎六級。在鄴百官三級。河北同義之州兩級。河橋建義者加五級。關西二級。諸受建明普泰封爵汎級。優特之階悉追。《魏書‧出帝紀》。

租調詔

  閒者凶權誕恣。法令變常。遂立夷貊輕賦。冀收天下之意。隨以箕斂之重。終納十倍之征。掩目捕雀。何能過此。朕屬念烝黎。無忘寢食。加田桑始事。生業未滋。若頓依常格。或不周展。今歲租調。且兩收一丐。來年復舊。《魏書‧出帝紀》。

汎階詔

  頃永安馭運。載育皇儲。遂錫汎階。以申國慶。近經普泰。便爾中追。今罪人既殄。舊章斯復。宜述往旨。用卒前恩。皇子汎二級。悉可還授。文穆廟汎。故宜停寢。若已受者。依例追之。《魏書‧出帝紀》。

報高歡請遷都鄴詔

  高祖定鼎河洛。為永永之基。經營制度。至世宗乃畢。王既功在社稷。宜遵太和舊事。《北齊書‧神武紀》下。初神武自京師將北以為洛陽久經喪亂不如鄴請遷都魏帝曰云云神武奉詔。又見《北史》六。 定大成樂名詔

  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以成為號。良無閒然。又六代之舞者。以大為名。今可準古為大成也。凡音樂以舞為主。故干戈羽籥。禮亦無別。但依舊為文舞武舞而已。餘如議。《魏書‧樂志》。長孫稚祖瑩表上新樂瑩復議樂名為嘉成孝武詔。又見《通典》一百四十二。

參佐詔

  諸參佐自三府以下。爰及外州。皆不得復加常侍及兼兩員。雖已授者。亦悉追之。《魏書‧出帝紀》。

申幽枉詔

  諸幽枉未申。事經一周已上。悉集華林。將親覽察。脫事已經年。有司不列者。聽其人各自陳訴。若事連州郡。由緣淹歲者。亦仰尚書總集以聞。《魏書‧出帝紀》。

大夫員外不帶領詔

  大夫之職。位秩貴顯。員外之官。亦為匪賤。而下及胥吏。帶領非一。高卑渾雜。有損彝章。自今已後。京官樂為稱事小職者。直加散號。將軍願罷卑官者。聽為大夫。及員外之職。不宜仍前散實參領。其申旨特加者。不在此例。《魏書‧出帝紀》。

報宇文泰詔

  賀拔岳既殞。士眾未有所歸。卿可為大都督即相統領。知欲漸就東下。良不可言。今亦徵侯莫陳悅。士馬入京。若其不來。朕當親自致罰。宜體此意。不過淹留。《周書‧文帝紀》上。

南征詔

  大魏得一居宸。乘六馭宇。攷風雲之所會。宅日月之所中。自北而南。東征西怨。后來其蘇。無思不偃。而句吳負險。久遺度外。世祖太武皇帝。握金鏡以照耀。擊玉鼓以鏗鏘。神武之所牢寵。威風之所轢。莫不雲徹霧卷。瓦解冰消。長江已北。盡為魏土。頃天步中圮。國綱時屯。凶豎因機。互窺上國。疆埸侵噬。州郡淪胥。乃眷東顧。無忘寢食。自非五牛警旆。七萃案部。何以復文武之舊業。拯塗炭于遺黎。朕將親總六軍。徑臨彭汴。一勞永逸。庶保無疆。內外百寮。便可嚴備。出頓之期。更聽後敕。《魏書‧出帝紀》。

密詔高歡

  宇文黑獺。自平破秦隴。多求非分。脫有變詐。事資經略。但表啟未全。背戾進討。事涉。遂召群臣。議其可否。僉言假稱南伐。內外戒嚴。一則防黑獺不虞。二則可威吳楚。《北齊書‧神武紀》下。

詔高歡

  曾與乾邕。私有盟約。今復反覆兩端。《北齊書‧高乾傳》。

科贈陣亡將士詔

  頃年以來。天步時阻。干戈不戢。荊棘斯生。或徇節感恩。奮不顧命。或臨戎對敵。赴難如歸。身首橫分。骸骨不斂。勳誠靡錄。榮贈莫加。寤寐矜之。良有嗟悼。可普告內外所在言列。若無親近。聽故友陳之。尚書檢實。隨狀科贈。庶麤慰冤魂。少申惻隱。《魏書‧出帝紀》。

又敕高歡

  王若厭伏人情。杜絕物議。雖有歸河東之兵。罷建興之戍。送相州之粟。追齊州之軍。令蔡受代。使邸珍出徐。止戈散馬。各事家業。脫須糧廩。別遣轉輸。則讒人結舌。疑悔不生。王高枕太原。朕垂拱京洛。終不舉足渡河。以干戈相指。王若馬首南向。問鼎輕重。朕雖無武。欲止不能。必為社稷宗廟出萬死之策。決在于王。非朕能定。為山止簣。相為惜之。《北齊書‧神武紀》下。

文帝

進封寇洛詔

  往者侯莫陳悅。遠同逆賊。潛害故清水公岳。志在兼并。當時造次。物情驚駭。使持節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前涇州刺史大都督臨邑懸開國公寇洛。忠款自心。勳誠早立。遂能糾合義軍。以待大丞相。見危授命。推賢而奉。此而不賞。何以勸勵將來。可加開府。進爵京兆郡公。封洛母宋氐為襄城郡君。《周書‧寇洛傳》。

獨孤信歸國下詔

  如願荊襄之役。實展功效。既屬強寇。力屈道窮。歸賊不可。還朝路絕。適事求宜。未足稱過。違難句吳。誠貫夷險。義全終始。良可嘉歎。復情存謙退。款心謝責。寍容議及恩降。止云免咎。斯則事失權宜。理乖通變。可轉驃騎大將軍加侍中開府。其使持節儀同三司浮陽郡公悉如故。《周書‧獨孤信傳》。信本名如願。

荅周惠達手詔

  西顧無憂。唯公是屬。蕭寇之重。深所寄懷。《周書‧周惠達傳》。

詔廬恭祖

  經師易求。人師難得。朕諸兒稍長。欲令卿為師。《周書‧盧誕傳》。

報宇文泰

  公膺期作宰。義高匡合。仗鉞專征。舉無遺算。朕所以垂拱九載。實資元輔之力。俾九服寍謐。詐賴翊贊之功。今大寇未殄。而以諸將失律。便欲自貶。深虧體國之誠。宜抑此謙光。恤予一人。。《周書‧文帝紀》下。太祖以邙山之戰諸將失律上表請自貶魏帝報。

恭帝

下拓跋儉詔

  吳人未獲。須助謀謨。今使梁王兵馬。受公節度。《廋信拓跋儉碑》。

制六樂歌舞詔

  六樂尚矣。其聲歌之節。舞蹈之容。寂寥已絕。不可得而詳也。但方行古人之事。可不本干茲乎。自宜依準。制其歌舞。祀五帝日月星辰。《隋書‧音樂志》中。恭帝元年平荊州大獲欒氏樂器以屬有司及建六官乃詔。

禪位詔

  予聞皇天之命不于常。惟歸于德。故堯授舜。舜授禹。時其宜也。天厭我魏邦。垂變以告。惟爾罔弗知。予雖不明。敢弗龔天命格有德哉。今踵唐虞舊典。禪位于周。庸布告遐邇焉。《周書‧孝閔帝紀》。

禪位冊書

  咨爾周公。帝王之位。弗有常有。德者受命。時乃天道。予式時庸荒。求于唐虞之彝踵。曰我魏德之終舊矣。我邦小大罔弗知。今其可久怫于天道。而不歸有德歟。時用詢謀。僉曰公昭考文公。格勳德于天地。丕濟生民。洎公躬又宣重光。故玄象徵見于上。謳訟奔走于下。天之厤數。用實在焉。予安敢弗若。是以欽祗聖典。遜位于公。公其享茲大命。保有萬國。可不慎歟。《周書‧孝閔帝紀》。

孝靜帝

遷鄴詔

  安安能遷。自古之明典。所居摩定。往昔之成規。是以殷遷八城。周十三地。吉凶有數。隆替無恆。事由于變通。理出于不得已故也。高祖孝文皇帝。式觀乾象。俯協人謀。發自武州。來幸嵩縣。魏雖舊國。其命維新。及正光之季。國步孔棘。喪亂不已。寇賊交侵。俾我生民。無所措手。今遠遵古式。深驗時事。攷龜襲吉。遷宅漳滏。庶克隆洪基。再昌寶厤。主者明為條格。及時發邁。《魏書‧孝靜紀》。

追旌羊敦蘇淑詔

  昔五興謠。兩岐致詠。皆由仁覃千里。化洽一邦。故廣平太守羊敦。故中出太守蘇淑。并器業和隱。幹用貞濟。善政聞國。清譽在民。方藉良才。遂登高秩。先後凋亡。朝野傷悼。追旌清德。蓋惟舊章。可各賞帛百匹。穀五百斛。班下郡國。咸使聞知。《魏書‧良史羊敦傳》。

贈高湛詔

  故持節都督南荊州諸軍事假鎮軍將軍揚烈將軍員外羽林監行南荊州諸軍事南荊州刺史當州大都督高子澄。識用開敏。氣幹英發。擁攝蕃翰。誠效剋宣。臨難殉軀。奄從非命。言命遺績。有悼于懷。宜申追寵。式光往烈。可贈假節督齊州諸軍事輔國將軍齊州刺史。《高湛墓誌拓本》。

禁斷城中新立寺詔

  梵境幽玄。義歸清曠。伽藍淨土。理絕囂塵。前朝城內。先有禁斷。自聿來遷鄴。率由舊章。而百辟士民。屆郊之始。城外新城。并皆給宅。舊城中暫時普借。更擬後須。非為永久。如聞諸人。多以二處得地。或捨舊城所借之宅。擅立為寺。知非已有。假此一名。終恐因習滋甚。有虧恆式。宜付有司。精加隱括。且城中舊寺及宅。并有定帳。其新立之徒。悉從毀廢。《魏書‧釋老志》。

普禁天下造寺詔

  天下牧守令長。悉不聽迼寺。若有違者。不問財之所出。并計所營功庸以枉法論。《魏書‧釋老志》。

詔高澄

  既朝野攸憑。安危所繫。不得令遂本懷。須有權奪。可復前大將軍。餘如故。《北齊書‧文襄紀》。

常景去官詔

  几杖為禮。安車致養。敬齒尊賢。其來尚矣。景蓺業該通。文史淵洽。歷事三京。年彌五紀。朝章言歸。祿俸無餘。家徒壁立。宜從哀恤。以旌元老。可特給右光祿事。力終其身。《魏書‧常景傳》。景以老疾去官詔。

詔荅杜弼

  李君遊神冥窅。獨觀恍惚。玄同造化。宗極群有。從中彼外。周應可以裁成。自已及物。運行可以資用。隆家寍國。義屬斯文。卿才思優洽。業尚通遠。息棲儒門。馳騁玄肆。既啟專家之學。且釋老之言。戶列門張。途通經達。理事兼申。能用俱表。彼賢所未悟。遺老所未聞。旨極精微。言窮深妙。朕有味二經。倦于舊說。歷覽新注。所得已多。嘉尚之來。良非一緒。已敕殺青。編藏之延閣。《北齊書‧杜弼傳》。弼注老子道德經二卷表上之詔荅。